《方案》提出,“3+2”模式分别为积极培育船舶(游艇)及海工装备、航空器材、电子信息设备等3个领域,以及探索汽车零部件、高端医疗器械2个领域,通过引进和培育一批再制造优质企业发展再制造产业形态。同时做好空间布局,结合重点园区定位,选取1-2个园区,以“园中园”形式打造绿色化、智能化再制造产业园,统筹考虑环保、公共服务、共性配套设施等园区配套建设。
在构建再制造产业发展政策体系方面,海南将在符合环境保护、安全可控的条件下,研究“一头在内、一头在外”和“两头在外”再制造发展模式的支撑政策。此外,还将探索加快完善有利于再制造产业发展的逆向回收物流体系,建设风险可控的专业化再制造旧件回收物流集散中心、交易平台,以专业化机构建设为依托,加强有效分类和回收管理,形成与再制造规模相匹配的旧件收集能力。
在环保安全保障体系方面,海南将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,对再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物分类储存管理,提高后续废物再利用潜力,消除再制造产品的安全环保隐患。再制造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方面,海南将根据再制造产业发展的需求,针对生产、检测、认证、固废处置等各环节,推动建设一批再制造工程中心、检测中心、固废处理机构等公共服务平台。
海南还将围绕重点领域加强国内外再制造企业招商,积极发挥平台机构、优质企业作用,实施以商招商、精准招商,提高招商引资实效。积极开展上下游企业招商和资源配置,推动构建技术创新、成果转化、检测认证、产融合作等区域再制造产业集群。
『 中泰海南精英总会供稿 』